「寵物食品早該納管!」家中飼養黃金獵犬的顏小姐表示,過去寵物食品無法可管,就曾爆發多起毛小孩因長期吃某牌飼料,導致腎衰竭死亡的個案,如今政府終于愿意修法納管,希望未來能落實執法,提高罰鍰遏阻不肖業者。
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王忠恕表示,今年初《動物保護法》修正后,新增「寵物食品專章」,農委會邀集專家學者研商后,決參考歐盟及日本標準,訂出臺灣寵物食品有害物質的殘留容許量標準。
農委會參考歐日標準訂出《寵物食品有害物質及安全容許量標準草案》,規范每公斤飼料,黃麴毒素不得超過20ppb,三聚氰胺2.5ppm、丙二醇禁用于貓,重金屬砷不得超過2ppm、鎘2ppm、鉛5ppm、汞0.4ppm,另農藥DDT不得逾0.1ppm、飛布達0.01ppm,保存劑與抗氧化劑也不得超標100ppm。
農委會也同步訂定《寵物食品業者申報辦法》,未來犬貓飼料業者,包括進口寵物飼料,都必須上網申報,登錄品名、制造商、輸入商,適合的寵物種類和屬性,全面公開上網,讓飼主可上網搜尋。
農委會表示,將依據申報資料隨機采樣,若檢出超標,可依《動保法》開罰5至25萬元。另也可接受消費者投訴,若查證屬實,民眾最高可獲4成裁罰金額作為檢舉獎金。